吉林省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有效本条例涉及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对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