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供热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供热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