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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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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

第四条

有效

原告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请求赔偿损失但未请求惩罚性赔偿,经人民法院释明仍未请求,诉讼终结后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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