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条例第二十一条尚未生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环境,实施清洁能源产业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工程,推动形成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提升清洁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