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六十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代表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时间保障,按照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由乡镇财政给予每天不低于五十元的补贴。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组织活动的有关机关、组织根据需要给予往返的旅费和必要的物质上的便利或者补贴。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