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五十八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加履职活动,登记履职情况,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回答选民询问,接受选民的评议和监督。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