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第四十七条有效乡镇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协助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开展工作。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