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审议程序第二十四条尚未生效列入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地方法规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