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尚未生效

消费者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二)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四)公平交易的权利;

(五)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六)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七)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八)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