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尚未生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履行职责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