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五节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第五十二条有效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能源审计制度,对能源生产、转换和消费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