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依托西夏陵独特的文化资源,深入挖掘遗产价值,依法开展相关的文艺创作、文化演艺、文创产品开发等,推动西夏陵品牌建设和文化创意等产业融合发展。

西夏陵开放展示场所列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鼓励有关组织和个人开展相关的教育教学、研学旅游等活动。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