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第二十二条有效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向主席团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表决稿。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