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第四章 发布与维护第四十条有效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被注销的,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自注销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并恢复原状。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