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区域功能、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以及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