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现代商贸物流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商贸流通第二十条有效鼓励商贸企业扩大源头直采范围,建立商品准入和质量管理机制,探索发展自有品牌。鼓励传统零售企业发展新业态,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经营。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