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二条有效使用国有土地建设电信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公用设施建设用地相关手续;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电信设施的,采用租赁等方式协商解决,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