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