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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宜居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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