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八章 发言和表决第六十一条有效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发言,应当围绕会议确定的议题进行。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