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生产经营单位、学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设立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实验室类别、风险等级配备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和实验室人员出入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处置等活动进行全流程监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建立档案记录监管情况。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