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行政法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的确定以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行政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