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第三十一条有效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案时,由国务院法治部门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