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报送实践所需、立法时机成熟的立项申请。

国务院法治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