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八条有效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或者准备交付代表大会表决的决议草案提出书面修正案。修正案应当在代表大会表决前举行的主席团会议召开四个小时前提出,由主席团决定是否提交代表团审议和提请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