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第二章 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第九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城市体检结果作为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制定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建立城市更新项目库、制定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