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