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建筑垃圾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