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和与献血相关的采血、供血、临床用血及其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