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