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透明式、开放式厨房、参观通道或者视频等形式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