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七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四条有效投票选举时,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主持人应当向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再次宣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和应选的代表人数,讲解投票注意事项,使投票选举工作有秩序地进行。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5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