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三章 数据资源共享第十四条有效数字化发展、财政、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统计等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登记、保护、争议裁决和统计等制度,推动数据资产凭证生成、存储、归集、流转和应用的全流程管理。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