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人的,自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