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人的,自业主委员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