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有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可以决定给予业主委员会成员一定的津贴,也可以决定聘请业主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

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