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出租汽车是指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
本市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的经营、服务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出租汽车是指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