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业主以及有关组织和个人参与基层治理、文明建设等活动表现突出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扬奖励。物业服务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的,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必要的物资和资金支持。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