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本市建立青年入乡发展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重大问题。

人才工作综合主管部门具体负责青年入乡发展促进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