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应急保障第八十五条有效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探索建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星级评定、奖励基金、以奖代补等机制,鼓励和支持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创新物业管理方式,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2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