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数据应用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开展数据应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承担社会责任,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义务。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