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数据应用促进条例/第六章 保障与安全第四十三条有效市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做好数据相关标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市和区(县、市)数字经济、数据等部门应当引导企业建立标准化数据管理体系,推动企业提升数据资源化能力。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参与制定数据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