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市数据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加强对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公共数据规范化、透明化应用。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