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八十一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通过“12345”市长公开电话等方式举报、投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八十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