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良渚古城遗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保护管理第十二条有效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在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区域设置界桩,建立良渚古城遗址遗产要素标识系统,向公众提供真实、完整的遗产要素信息。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