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规定第九条有效本省与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安全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在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中的应用,加强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可信知识库建设,强化政务算力支撑,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