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为居民用户开通燃气前,应当对燃气表后燃气设施进行检测,符合使用安全条件的,方可开通。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