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组建研究开发平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联合体等,促进专利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