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十五条有效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组建研究开发平台、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创新联合体等,促进专利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