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