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征兵工作中,有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