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物业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业务培训,协助处理物业管理纠纷,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